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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uture in Motion  

Leading Sustainable Chang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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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供應鏈管理-1
供應商型態

本公司營運範疇涵蓋電子產品之設計、製造與組裝,以及塑膠射出零件與汽車金屬壓鑄零件之生產。主要採購原物料包括電子零組件、塑膠粒、金屬板材及鋁錠等。
本公司生產基地主要分布於台灣、中國及越南,並以建構永續供應鏈為目標,於各主要營運據點建立穩健之在地供應體系,以提升供應效率、縮短交期並強化客戶服務能力。
從採購結構分析,本公司主要透過直接供應商及間接供應商(代理商/貿易商)進行採購。其中,直接供應商為主要採購來源,整體佔比達 72%,進一步區分為一級直接供應商佔 47%,二級直接供應商佔 25%;間接供應商佔比則為27%。整體而言,本公司採購模式以直接向原廠採購為主,並輔以代理商採購,以兼顧供應穩定性與彈性。此一結構亦顯示供應鏈風險主要集中於直接供應商之製造端,故本公司於永續供應鏈管理上,優先聚焦於直接供應商之風險控管與管理強化。

在地採購優先政策

在採購策略上,本公司推動在地採購優先原則,並鼓勵供應商採行符合環境保護與社會責任之生產方式。雖部分關鍵零組件及原材料仍須仰賴進口,本公司仍持續尋求具永續性的替代來源,以降低對環境之衝擊。本公司依各國產業特性及供應條件進行採購布局,以確保供應鏈之穩定性與韌性。在供應鏈管理方面,本公司設定各子公司在地採購比例達 50% 以上為管理目標,以降低運輸風險與成本,並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及就業機會創造。
採購金額占比及合格供應商在地採購比例,請詳本公司2025年永續報告書7.2供應商管理章節。
 


材料採購與關鍵材料風險管理

在關鍵材料辨識與管理方面,本公司依據產業特性與產品需求,建立產品成分資訊盤點機制,要求供應商定期提供產品成分表,並據以盤點各項零組件中所含之重要金屬、礦物及稀土元素,作為風險評估與管理之基礎。經風險評估,本公司關鍵材料中以鈷與石墨(主要應用於鋰電池)、鉭(應用於主機板電容)、鎵與鍺(應用於電源管理及通訊元件),以及部分稀土元素如釹與鏑(應用於散熱風扇馬達及聲學元件)屬供應集中度高且受地緣政治影響較大之高風險材料,可能面臨供應中斷或價格劇烈波動之風險;另銦(應用於顯示器導電材料)、鎢(應用於散熱模組)及鎂(應用於機構件)等材料則屬中度風險,主要受市場供需及區域供應結構影響。
 
在供應鏈風險管理方面,本公司依據《供應商管理程序》建立完整之供應商分級與管理機制,並結合物料清單(BOM)及材料風險評估結果,導入合格供應商清單(Qualified Vendor List, QVL)制度,作為物料採購與替代來源之管理基礎。針對關鍵材料與高風險物料,優先建立多家合格供應商來源,並於產品設計與驗證階段同步導入替代料評估與認證機制,以提升供應彈性與風險應變能力。此外,採購單位依據材料關鍵性與供應風險程度,採取多元風險緩解措施,包括建立第二供應來源、導入替代材料、提前備料及策略性庫存配置等,以降低供應中斷與價格波動對營運之影響。針對市場緊缺材料及長交期(long lead-time)項目,亦結合市場供需趨勢與價格動態,提出策略性採購與備料建議,適時調整採購時點與庫存水位,以強化關鍵物料之供應穩定性與成本控管能力。
 
同時,本公司依據供應商分等作業程序,對主要供應商建立績效管理機制,每月執行線上 TQRDC(技術、品質、回應、交期及成本)評等作業,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;另每季針對價格變動召開檢討會議,以掌握市場趨勢並強化成本波動之因應能力,進一步提升整體供應鏈韌性。此外,本公司於新供應商導入前,均依《供應商管理程序》執行盡職調查及制裁名單篩查(Sanction List Screening),透過系統比對確認其未列於相關國際制裁名單中,以確保交易對象之合規性並降低潛在法律與營運風險。在營運與需求管理方面,本公司結合業務預測與主生產排程(MPS)機制,強化需求規劃與採購備料之連動管理,提升備料準確度與供應穩定性,並降低缺料或庫存過剩所帶來之營運風險。透過上述管理措施,本公司持續強化關鍵材料管理與供應鏈韌性,以確保營運穩定並提升永續經營能力。

供應商行為準則
本公司依循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(RBA)《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》(RBA Code of Conduct),制定《供應商行為守則》,要求供應商共同遵循,承諾善盡企業社會責任、維護基本人權、推動環境永續發展,並遵循相關法令規範及本公司供應鏈管理要求。為確保制度落實,本公司將《供應商行為守則》納入供應商管理制度,要求供應商及其上游供應商共同遵循相關規範。供應商須承諾:
  • 遵守誠信經營與廉潔承諾
  • 落實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措施
  • 尊重勞動人權與基本工作條件
  • 不使用衝突礦產,並建立礦產來源追溯機制
  • 配合本公司進行供應鏈調查與相關查核作業

本公司依據供應商所提供產品之關鍵性及風險程度,將生產性原物料供應商分為一級、二級及三級,並依不同等級設計差異化之管理強度與稽核頻率,涵蓋風險評估、書面審查及現場稽核等機制,透過分級管理制度落實供應鏈之有效控管與持續精進。
於供應商導入階段,本公司即建立環境與社會面向之初步篩選機制,將永續管理要求納入供應商評選標準;導入後,則每年制定年度稽核計畫,持續對既有供應商進行定期審查與績效評估,以確保其符合公司永續管理政策與相關規範。
在制度要求方面,本公司要求所有一級及二級供應商簽署相關永續承諾文件,包括環境與社會責任承諾書、責任商業聯盟(RBA)行為準則、清廉承諾書,以及不使用衝突礦產與避免使用環境有害物質等聲明,以確保供應商於誠信經營、人權保障、環境保護及法規遵循等面向符合基本原則。
除承諾文件外,本公司並透過制度化之審查與稽核機制強化供應商管理。由品保單位(SQA)依據《供應商管理程序》執行供應商資格審查,並要求供應商填寫 ESG/RBA 自評問卷,以系統性掌握其在環境、社會及公司治理(ESG)面向之管理情形。審查過程結合書面審查與必要之現場稽核,綜合評估供應商於品質管理、環境有害物質控管及永續議題之執行成效。針對自評結果顯示具較高風險之供應商,將進一步安排現場查核,以確認其實際作業符合本公司管理標準,並作為供應商導入決策及後續改善管理之依據。
此外,為深化供應鏈管理,本公司要求原物料供應商簽署《長期採購總合約書》,並依約履行相關永續與合規要求,包括提供礦產來源及產銷監管流程等資訊,以提升供應鏈透明度。若供應商未能符合相關規範,本公司將依合約要求其於期限內改善;如未完成改善或情節重大,得終止全部或部分合作關係(包含交易或訂單),以確保供應鏈運作符合永續發展與法規遵循之要求。

 

神基長期採購總合約之永續議題條文

  • 保證禁用環境危害物質,並配合環境管制規範與法令要求
  • 不使用衝突礦產,並願通知及提供證據協助查察礦產來源及產銷監管流程
  • 禁用童工
  • 禁止強迫勞動
  • 尊重結社自由與集體協商權利
  • 不歧視,同工同酬
  • 保護智慧財產權,絕無侵犯他人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、營業秘密等
  • 禁止行賄、收賄、酬庸回扣、接受不當餽贈或招待等
  • 維護員工職業健康與安全
  • 污染物排放與廢棄物處理遵守環保法規
  
神基集團供應商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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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諾書與合約簽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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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盡職調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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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識別

  • 《RBA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承諾書》
  • 《HSF環境危害物質不使用承諾書》
  • 《不使用衝突礦產承諾書》
  • 中國地區防護塗料、油墨、粘膠劑、清洗劑之供應商需簽署VOC符合性聲明書
  • 清廉承諾書(八萬元交易以上需簽署)
  • 長期採購合約書 (涵蓋永續條款)
  • 新供應商稽核
  • 供應商年度稽核
  • 供應商年度責任礦產調查(CMRT、EMRT表)
  • 提交產品RoHS測試報告及成份資料
  • 供應商月評分制度
 
新供應商評選標準及稽核情形

本公司針對新導入供應商建立環境與社會面向之初始篩選機制,於供應商評選階段即納入永續管理要求。2025年本公司共新增50家供應商,其中包含43家直接供應商及7家間接供應商。整體而言,78%之新供應商已簽署RBA行為準則承諾書;在直接供應商中,約93%已依環境及社會標準完成資格篩選與相關審查程序。

年度稽核情形

本公司品保單位每年依據實際交易供應商名單制定年度稽核計畫,派員進行現場查核,稽核範圍涵蓋:品質系統、禁限用有害物質、環境保護、職業安全衛生等指標項目。導入RBA系統之子公司則需進行額外程序:供應商須填寫RBA SAQ(Self-Assessment Questionnaire)自評問卷,根據風險等級選擇重點廠商進行現場稽核,並出具報告書提出改善建議與時程。改善結果將作為是否安排複查的依據,若連續未改善,可撤銷其供應商資格。
2025年本公司共計有146家一級直接供應商,其中140家完成書面審核,書面審核比例達96%;103家供應商完成現場稽核,現場稽核比例約71%。稽核項目涵蓋品質系統、禁限用有害物質、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等指標。被稽核廠商在勞工權益、誠信、管理系統、以及環境保護等面向查無重大違規事項,未有供應商因聘用童工或強迫性勞動而導致中止合作關係。
在後續改善管理方面,針對稽核過程中識別需改善之供應商,本公司共輔導51家執行矯正措施,其中44家已完成改善,整體改善完成率為86%,顯示多數供應商能依要求配合執行改善。公司並持續透過追蹤與輔導機制,督促供應商落實改善作業,以逐步提升供應鏈管理水準。
6. 供應鏈管理-3(供應商稽核)
 

RBA VAP有效性稽核驗證

RBA VAP/CMA稽核為國際間評估企業於勞工、人權、環境及商業道德等面向之永續管理能力的重要驗證機制。神基控股持續於各營運據點導入RBA管理系統並取得相關稽核認證,並進一步延伸至供應鏈端,逐步掌握一級供應商之RBA VAP驗證情形,以強化整體供應鏈之永續管理成熟度。
截至2025年,神基控股旗下共有五家子公司導入RBA管理系統,並通過RBA CMA或RBA VAP稽核,稽核評分皆達160分以上,且未發現任何優先不符合事項(Priority Findings),相關缺失均已完成矯正措施。其餘子公司亦已規劃後續導入與取證作業,以持續提升整體集團之永續管理水準。在供應鏈管理方面,本公司針對一級供應商進行RBA稽核狀況調查。2025年一級供應商中,共有28家完成RBA VAP稽核,另有16家完成RBA CMA稽核。在完成VAP稽核之28家供應商中,26家評分皆達160分以上,並獲評為白金、黃金或銀級等級,且未發現優先不符合事項,優先不符合率為0。
 


禁用衝突礦產

本公司暨子公司秉持企業社會責任,承諾與供應商共同落實人權保障與環境保護,支持並遵循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(RMI)之責任礦產倡議,致力於避免使用來自受衝突影響與高風險地區(Conflict-Affected and High-Risk Areas, CAHRAs)之衝突礦產。
本公司明確禁止採購透過武裝衝突、非法剝削、強迫勞動或侵害人權等方式所開採之礦產,涵蓋金(Au)、鉭(Ta)、鎢(W)、錫(Sn)及鈷(Co)等礦物及其衍生產品。上述受衝突影響與高風險地區,係指存在武裝衝突、普遍暴力或其他對人民造成重大風險之地區。
此外,本公司要求所有供應商:
1.遵循本公司衝突礦產政策
2.將相關要求傳達至其上游供應商
3.建立可追溯之供應鏈管理機制
4.確保其供應鏈未直接或間接資助武裝團體,亦未涉及任何形式之人權侵害或非法開採行為

管理機制與盡職調查
本公司依據OECD《受衝突影響與高風險地區之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》,建立責任礦產管理制度,透過制度化流程進行供應鏈資訊蒐集、風險辨識與管理。
在實務執行上,本公司採用RMI所提供之標準化調查工具進行供應鏈盡職調查,包括:

  • 衝突礦產報告模板(Conflict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, CMRT)
  • 擴展礦物報告模板(Extended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, EMRT)

針對產品中所使用之金(Au)、鉭(Ta)、鎢(W)、錫(Sn)及鈷(Co)等礦產,本公司要求供應商揭露礦產來源,並進行冶煉與精煉廠(Smelters/Refiners)之辨識與合規性檢核,以確保礦產來源符合國際責任礦產標準。相關冶煉廠名單及合規結果,已揭露於本公司官方網站永續發展專區,以提升資訊透明度。
6. 供應鏈管理-2(衝突礦產)
本公司於2025年度持續推動供應鏈責任礦產調查,涵蓋各事業群主要供應商,合併調查家數為825家,CMRT回覆率94.7%,3TGs合格率97.7%;EMRT回覆率94.3%,鈷合格率92.4%。
6. 供應鏈管理-7(衝突礦產調查結果)

  • 神基呼應SDGs 共同推動永續未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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